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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出台
诚信守法“不扰” 违法失信“悬剑”
张悦 田啊林

7月23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

这是全市首次推出的针对各类经营主体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信用主体)进行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旨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通过构建差异化精准化的数字监管模式,提升全市知识产权监管效能。

据了解,《办法(试行)》于今年7月23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办法(试行)》共8章28条,包括总则、信用信息的采集和管理、信用风险分类评定、分级分类监管措施、严重违法失信主体认定及管理、信用修复、监督与责任、附则,并对信用监管实施主体、监管对象、信用等级分类类别、分类指标和差异化监管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试行)》突出从信用主体基本信息、知识产权失信信息、知识产权失信行为认定、其他知识产权荣誉获奖信息等多个维度进行信息归集与监管,建立信用风险分级评估指标体系,按照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分为信用风险低(A 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 (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类,并对信用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

《办法(试行)》出台后,市场监管部门将把信用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措施有机结合,对A级信用主体自治为主、有因必查;对B级信用主体随机抽查、常规监管;对C级信用主体提高频次、重点关注;对D级信用主体严格监管、重点整治。

“接下来,我们将不断加强全市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工作,为营造一流创新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时间:2024-08-01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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