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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 司法为民
——白碱滩区人民法院调解纠纷小记
​敖清 刘子惜 王亚欣 梁晓海

白碱滩区人民法院持续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面对市场主体,坚持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贯穿于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各方面;面对困难群众,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对涉案困难家庭的解危济困作用,以“如我在诉”的情怀,践行“司法为民”使命,让定分止争更加接地气、暖人心。

调处合同纠纷

助力企业脱困

11月22日,该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处了一起涉企承揽合同纠纷,通过细致的调解工作,不仅帮助双方企业解决了眼前的难题,更实现了双赢的良好局面。

去年5月,某物流公司与某消防公司签订了一份《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物流公司将其建设的物流基地工程的消防施工专业分包给消防公司。消防公司依约完成了施工任务,但物流公司仅支付了部分款项,余款未予支付。

今年11月初,消防公司将物流公司诉至法院,并申请对物流公司银行账户中的款项进行保全。这一举措使物流公司的资金流转陷入了困境。

承办法官接到物流公司的求助后,迅速了解相关情况。经过调查,法官发现物流公司只是暂时遇到了困难,并未丧失清偿能力。然而,如果已保全到位的40余万元全部用于清偿债务,物流企业的经营将陷入困境,消防公司的剩余工程款也将难以保障。

为了兼顾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分析了利弊,并引导他们站在对方的立场及长期合作的角度进行考虑。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物流公司先行支付消防公司20万元,余款分期支付。

协议签订后,消防公司当庭申请解除对物流公司账户的冻结,物流公司也在第一时间支付了消防公司20万元。这一举措不仅使消防公司在较短时间内收回了部分账款,缓解了资金压力,也确保了物流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

救助彰显温情

帮扶困难家庭

11月25日,领取到司法救助款的李某激动地握着白碱滩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手,连声感谢:“这场‘及时雨’帮助我们解决了眼前的困难,让我们重新燃起对未来的希望。”

2011年,李某与陈某协议离婚,约定儿子小陈由母亲李某抚养,陈某承担60%的抚养费,并另行承担小陈因先天性心脏病产生的70%医疗费用。然而,离婚后,陈某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小陈考上大学后,李某为给小陈治病,四处借钱,生活陷入困境。多年来,小陈因无力支付看病费用,两次将父亲陈某诉至法院。

今年11月,该案经白碱滩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陈某向小陈支付抚养费、医疗费等费用共计22.3万余元,但陈某仅履行了5.5万余元,小陈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陈某虽有固定工作,但已组建新家庭,且现任妻子马某有一个孩子正在上学,平日生活十分拮据。虽然前期执行到位了一部分费用,但陈某经济压力较大,该案并未全部执行到位。小陈急需看病,向法院提出了司法救助申请。

承办法官得知小陈的情况后,主动与小陈及其社区对接,详细了解小陈的病情及家庭情况。经法院调查和评估,认为小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依法决定给予其司法救助金3万元。

时间:2024-12-05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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