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金庸武侠小说的读者,应该都对他不会陌生,“翩翩浊世佳公子 富贵功名总等闲”是金庸最爱引用的词,也是他本人的真实写照。
他就是英语俚语中所说的“含着银匙出生”的那一类人。身为相国长子,从小在锦衣玉食中长大,6岁起同时接受了良好的儒家文化教育和弓马骑射训练;22岁高中进士,同年轻松通过了骑射考试,可谓是文武双全。他好交游,酷爱填词,京城的所有文人墨客争相与他交往。可是,假如他的一生都是如此顺风顺水,那么后来人也不会记得他的名字。
在他并不长的一生之中,接连遭受沉重的打击,先是情投意合的妻子因病离世,接着被朝廷任命为乾清门三等侍卫,在三年之后晋升为一等侍卫。但扈从工作让他很不如意,他对世人孜孜以求的荣华富贵兴趣索然,一心追求个性的解放和精神的自由,却又不得不在现实面前低头。他的好友相继离开京城回到江南,这些接二连三的生离死别,让他的人生蒙上了一层灰色。这也是他的词句里一多半都在写愁绪的原因。
上天将他短暂的一生分成两半,一半是美丽优雅的玫瑰色,而另一半则是愁云惨雾的灰色。这两种颜色时刻伴随他的左右,直到生命的终点。我有时候怀疑,《红楼梦》是不是曹雪芹以他为原型创作的,将他一分为二,玫瑰色赋予那个生活在富贵人家的贾宝玉,而灰色则代表经常泪雨涟涟的林黛玉。鉴于曹雪芹的祖父是他的好友,这种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他就是清朝著名词人纳兰成德,字容若。他有一首最为脍炙人口的词《花木兰令·拟古决绝词》,上阕“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尤其头两句传诵最为广泛。对这首词的解释众说纷纭,有的评论家认为是描写男女情爱之中的曲折。而本书作者阮易简作为历史学家,他的见解独到,认为是写给一位友人的绝交信,这首词的题目也叫作“柬友”。词意是说:人和人的交往如果永远保持初次相见时的美好感觉,就不会有因为对方感情变冷而产生的怨恨了。故人的心轻易发生了变化,他却埋怨我这个从未变心的人变了心。
读多了纳兰成德明白如话的词,断不能想象,这位以词名世的贵公子从小接受的是严苛的八股文训练。他17岁入太学读书深造,19岁考中秀才,当年因病没有参加殿试,终于在22岁那年中进士。年纪轻轻的他已经通今博古,跻身当时一流文人的行列。
这本书吸引我的不是他那些清新婉丽的词,而是其中很多有意思的细节。
比如今天人们谈论历史,常说八股文是一种最能钳制思想、束缚人性的东西,但是谁能知道,纳兰成德在国子监里读书时,竟然写得一手绝佳的八股文。他的八股文好到什么程度呢?他练习八股文的习作被人编辑成书,名为《梓里文萃》,成为当时实用类的大畅销书,和现在中考高考的辅导书一样,凡是有心参加科举考试的人几乎人手一册。
比如纳兰成德在19岁时,主持组织编写了《通志堂经解》,即汇编了一部儒家丛书。他在传统知识界的声誉并不是靠诗词奠定的,而是靠这部丛书。世界上只能由一些富贵闲人才能完成那些毫无功利色彩的闲事,与他同一年代的读书人真是有福了。
比如他迎娶两广总督之女卢氏的那场遵循儒家古礼的婚礼,一场安安静静、恬淡雅致的婚礼。在古礼之中,婚礼并不鸣钟奏乐,而是以安静为特色,是在黄昏时候静悄悄地举行的,整个婚礼过程以静为主。孔子说:“嫁女之家,三夜不熄烛,思相离也;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新郎家里一连几天都不能奏乐,为的是照顾新娘的情绪——人家毕竟刚刚离开了父母,年纪又那么小。所以说,婚礼虽然是件喜事,但是喜中有悲,低调一些才更符合人之常情。
还有文中引起我共鸣的是对“刑不上大夫 礼不下庶人 ”的解释,与“士可杀不可辱”“君子坦荡荡 小人长戚戚”之类的语句有着相一致的思想内核。
纳兰成德19岁那年因为寒疾错过了殿试,不然他中进士的时间还要提前三年,而31岁时复发的急症则让他玫瑰与灰色的人生戛然而止,有多少未了的遗憾和惆怅都留给了后来读词的我们。
读书的快乐是发现有趣的内容,找到新鲜的观点,读到绝妙的好句,这本书全都包括。本篇文章只是摘取了其中很少的一部分,更多的精华还需要经过一遍遍地阅读去探寻。